一站式财税管理服务

量身打造财务战略,贴心陪伴企业成长

常见问答

选择分类

双赢财务 | 每日一问 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,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?

发布时间:2019-10-30 点击次数: 来源: 本站
 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,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?
答: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,无需自行按月申报,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,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。

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,向其中一处任职、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报送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(A表)》。

湖南财务顾问,财务外包,长沙财务管理,税务顾问,长沙审计,长沙代理记账,工商代办

技术支持:竞网智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