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站式财税管理服务

量身打造财务战略,贴心陪伴企业成长

常见问答

选择分类

小双答疑▏小于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时如何申报填写?

发布时间:2019-04-24 点击次数: 来源: 每日税讯精选

根据财税〔2018〕54号文件,小于500万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在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整吗?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怎么填写?    


  答:根据财税〔2018〕54号文件规定,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、器具,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,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,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。企业在进行2018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,可通过填报A201020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(扣除)优惠明细表》第4行“二、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”进行调整扣除。企业在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,可通过填报A105080《资产折旧、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中“固定资产”中的对应类型进行纳税调整,同时需要填报第10行“(三)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”对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情况进行统计。

湖南财务顾问,财务外包,长沙财务管理,税务顾问,长沙审计,长沙代理记账,工商代办



技术支持:竞网智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