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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双答疑▏通讯费能否列入“其他相关费用”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?

发布时间:2018-12-05 点击次数: 来源: 每日税讯精选

问:通讯费是否可以列入“其他相关费用”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?


  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)规定:“六、其他相关费用

 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,如技术图书资料费、资料翻译费、专家咨询费、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,研发成果的检索、分析、评议、论证、鉴定、评审、评估、验收费用,知识产权的申请费、注册费、代理费,差旅费、会议费,职工福利费、补充养老保险费、补充医疗保险费。

 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%。”

  因此,通讯费不可以列入“其他相关费用”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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