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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赢财务|答疑 |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、津贴,是否属于工资薪金?

发布时间:2021-08-04 点击次数: 来源: 本站



问题

 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、津贴,是否属于工资薪金? 


  国家税务总局回复:


   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,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,个人因公在城区、郊区工作,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,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,根据实际误餐顿数,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。除上述情形外,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、津贴,属于工资薪金,应当并入当月工资、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

  附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字〔1995〕82号)规定,不征税的误餐补助,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,个人因公在城区、郊区工作,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,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,根据实际误餐顿数,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。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、津贴,应当并入当月工资、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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